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自查
工作的通知
各院(系):
根据《省学位办关于转发<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的通知>的通知》(黔学位办〔2018〕27号)及《省学位办关于印发<关于开展严厉查处各普通本科高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抽查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黔学位办〔2018〕28号)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学术诚信建设,规范学位论文管理,现就Beat365开展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自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成立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自查工作领导小组:
组 长:罗卫东
副组长:谢 静 金明辉
组 员:各院(系)主要负责人、教学科研部相关人员
二、工作要求
各院(系)要组织广大师生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,严格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的通知》要求,对本单位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进行自查,专项检查情况(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)于8月10日前报送至教学科研部510办公室。
教学科研部设置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举报电话(0851-88926656)和电子邮箱(926000825@qq.com),主动接受师生监督举报。涉及Beat365学士学位论文的举报信息由教学科研部协相关部门处理。
各相关院(系)要认真落实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要求,加强学风建设,强化学术诚信教育,明确工作职责,健全考评体系,完善查处办法,规范查处程序,加大惩戒力度。按照相关政策要求,认真做好学位论文抽检工作,利用信息技术手段,加强对学位论文原创性审查。
联系人:教学科研部 王 尚
联系电话:0851-88926656
特此通知
附件:
附件1:省学位办关于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的通知》的通知.pdf
附件2:省学位办关于印发《关于开展严厉查处各普通本科高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抽查工作方案》的通知.pdf
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教学科研部
2018年8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