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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自查工作的通知
来源:  作者:  编辑:教务科研处  日期:2018-08-02  点击率:1708  [我要打印]  [关闭]
摘要:

引题:

关键字:

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自查

工作的通知

 

各院(系):

    根据《省学位办关于转发<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的通知>的通知》(黔学位办〔201827号)及《省学位办关于印发<关于开展严厉查处各普通本科高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抽查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黔学位办〔201828号)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学术诚信建设,规范学位论文管理,现就Beat365开展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自查工作通知如下:

     一、组织领导

     成立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自查工作领导小组:

     组  长:罗卫东

     副组长:谢 静  金明辉

     组  员:各院(系)主要负责人、教学科研部相关人员

     二、工作要求

    各院(系)要组织广大师生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,严格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的通知》要求,对本单位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进行自查,专项检查情况(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)于810日前报送至教学科研部510办公室。

    教学科研部设置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举报电话(0851-88926656)和电子邮箱(926000825@qq.com),主动接受师生监督举报。涉及Beat365学士学位论文的举报信息由教学科研部协相关部门处理。

    各相关院(系)要认真落实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要求,加强学风建设,强化学术诚信教育,明确工作职责,健全考评体系,完善查处办法,规范查处程序,加大惩戒力度。按照相关政策要求,认真做好学位论文抽检工作,利用信息技术手段,加强对学位论文原创性审查。

联系人:教学科研部  王 尚

联系电话:0851-88926656

特此通知

 

附件:附件1:省学位办关于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的通知》的通知.pdf

      附件2:省学位办关于印发《关于开展严厉查处各普通本科高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抽查工作方案》的通知.pdf 

 

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教学科研部

20188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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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教务科研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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